1、安全生产目标 。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2、组织机构和职责。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安全投入。 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其严格遵守,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5、教育培训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6、生产设备设施 。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
7、作业安全。 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特殊作业及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安全标志》)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8、隐患排查与治理。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可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9、重大危险源监控 。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10、职业健康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1、应急救援。 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 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